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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建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5-30 09:10:5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出席和列席4月下旬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人员建议,要进一步科学编制规划,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完善规划、加强执法,在城乡建设中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

  4月25日至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及2011年城乡规划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

  出席和列席人员普遍认为,2010年市政府及其各规划部门以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为主线,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职能,加强规划编制,创新规划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但也存在规划布局不适应新的发展需求、规划实施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落地较难、规划从业人员技术薄弱等问题。2011年城乡规划主要工作安排,总体上科学,可操作性也强,但我市在转型发展和新型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年度规划应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的总体目标和思路,发挥好先导和调控作用。

  出席和列席人员还提出四方面具体意见和建议:

  ——要科学编制,切实完善规划体系。市政府和各规划部门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通过提升宁波城市功能定位来优化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起点要高,创意要新,注重彰显宜居城市、环境优雅、交通便捷特色,加快城市未来发展战略性的规划研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注重新规划区域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按照建设“一核两翼多节点”大都市的构想,突出核心区的档次和质量,加强对南翼规划研究,加强对卫星镇规划编制的倾斜力度,提升卫星城的集聚功能。各片区规划、次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都要加强与总规的衔接,使新一轮的近期规划编制更贴近宁波特色,切实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要改善民生,加大规划修编力度。要加强重点区块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形成宁波城市经济新的增长极,充实和完善湾头、鄞奉路、月湖西区、铁路南站等区块细节研究工作,加强对中心城区重要道路、门户地块、沿江沿线景观、新老城区连接带的规划研究,完善东部新城河道、绿化、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研究并同步实施。要更加注重民生事业的持续改善,做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建筑垃圾处置、公交、文化体育等专项研究,完善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交通规划研究,尽快建立完整的交通数据库。进一步深化高铁、城际交通、市域轨道网点的研究,努力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着力缓解并逐步改善市区交通拥堵状况。加强城市人居环境的规划研究,做精做细城市设计,优化用地空间和环境景观,提升核心区形象和品位。

  ——要拓宽渠道,注重法规贯彻实效。要以制定出台《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为契机,有效利用各种媒介,拓宽宣传渠道,并结合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创建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和规划理念的宣传,规划部门要敢于建议、善于建议,积极主动地向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传播科学的规划理念,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要加强规划管理、规划执法、村民建房、信访等问题调研和政策制定,积极探索和建立行之有效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体制机制,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触犯法律法规。要加强规划执法的严肃性,防止执法中的随意性,切实增强执法公正和透明,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要加强管理,提高队伍自身建设。要规范执法管理,明确执法管理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加强规划系统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规划队伍的建设,合理调整乡镇规划所的机构编制和经费,加强镇村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中心镇、中心村的规划力量配备,进一步探索和推广农房“两改”和建设美丽村庄试点经验,逐步完善乡镇规划管理体系,顺利推进规划管理体制向乡镇延伸。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完善调整市局与各分局事权划分,提高规划服务效率和水平。改进重要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规划管理方式,建立跟踪联系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效能。

  宁波日报记者 龚哲明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