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门回应
目前还没接到相关文件
据交警支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提供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市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约有108万辆,而2010年由有关部门排查及个人上报备案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则有73万辆之多,约占七成;甚至还有不少根本就没有备案的“黑”电动自行车。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相关负责人王政。王政说,他们对这条通知高度关注,但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这方面的相关文件,更不要说具体细则。
王政表示,随着电动自行车普及率的不断提高,事故也不断增加,人们对电动自行车整治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于“超标”车的限制还比较模糊,给整治带来很多困难。具体细则一旦出台,不仅有利于交警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对市民而言也有了明确的选择标准。
“至于超标车辆何去何从的问题,市民也不必过分担心。”王政说,一旦细则出来,肯定会有相应的措施来处理这批车。整治“超标”车终究是个趋势,新购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应主动按照符合上牌条件的所有电动自行车目录,以免给将来留下“隐患”。他强调说,目前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就按照机动车来处理。
各方声音
国标10年未改惹争议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在1999年颁布实施的,10多年时间过去了,这个标准竟还是一成不变。”宁波市电动车同业公会会长谷德才称。
以电动自行车重量为例,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家标准颁布之时,电动自行车配备的电池最大也只有24伏,因为当时的技术条件还不足使用超过24伏以上的电池。“现在电动自行车都使用36伏或者48伏的铅酸电池,因此车身重量肯定超过40公斤,达到50—60公斤或者更高的重量。”这位业内人士说。
慈溪一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负责人则对这个通知可执行性表示怀疑。“现在我们还是按老样子生产,不是我们抱侥幸心理,而是这个让整个行业倒退到10年的通知,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你说到底有多少可执行性呢?”
新闻链接
3成事故与电动自行车有关
在方便出行的同时,电动自行车因为超标超速也制造了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
据我市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上报事故1284起(占当年总上报事故数的37.7%),死亡170人(占当年总死亡人数的23.3%),受伤1377人(占当年总受伤人数的38.9%);而今年1—4月份,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上报事故345起,死亡47人,受伤378人,其中死亡人数占到4个月总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1.8%。造成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黄剑跃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文 唐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