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们在值勤中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电动自行车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有些时候甚至能和机动车‘赛跑’,这样太危险了。现在很多事故是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一位交警介绍说。
昨天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根据我市交警部门统计,2010年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上报事故1284起,占当年上报交通事故总数的37.7%,其中死亡170人,占当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3.3%,受伤1377人。
而今年1月至4月,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上报事故345起,死亡47人,受伤378人,其中死亡人数占前4个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1.8%。而造成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超载、违法载人等。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陆明光 周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