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十一五”期间,我市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健康、受教育水平、合法权益保障等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昨日下午,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市妇联副主席、新闻发言人李晓东就我市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健康状况、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说明,并就“十二五”期间我市儿童发展提出目标和展望。
在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把预防家庭暴力纳入法制化轨道;从食品安全源头进行儿童用品质量监管控制,2010年我市食品安全评价抽检批次合格率达91.1%。
在儿童健康状况方面,我市有12家妇幼保健机构通过省规范化保健门诊验收。流动儿童享有与本地儿童一样的11种疫苗免费接种服务。流动儿童去年常规免疫接种针次占总数的64%。
在儿童受教育水平方面,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明显扩大,教育惠民力度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增长,2006年至2010年我市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投入428.13亿元,年均增长17.6%。
在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至2010年末,我市中小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率达100%,流动儿童普法教育率在90%以上,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总犯罪人数的比例由2005年的7.75%下降至2.89%。
此外,我市建立健全贫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机制,贫困儿童全部列入医疗救助范围,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零距离”救助;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享有十五年教育,相应免除其一定费用并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
我市近期将出台《宁波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全面普及学前教育至高中阶段15年的基础教育,推动全市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宁波日报实习记者 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