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宁波市9所市直属学校招28名事业编制教师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6-02 07:38:04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宁波市9所市直属普通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将公开招聘28名事业编制教师。

  报名时间:6月9日~10日;报名地点:宁波职教中心学校。

  这次招聘教师的9所学校分别是:慈湖中学、四明中学、市聋哑学校、市职教中心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宁波旅游学校、宁波外事学校、宁波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宁波经贸学校。

  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者必须学历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应聘语文学科教师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11年6月30日,各级各类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应届毕业生,应聘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及其他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先应聘,但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普通话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招聘基本范围(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浙江省生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人员户籍可适当放宽;已在宁波市高中学校连续任教一学期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编外教师。本市户籍、家境贫困(凭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书,或人社部门出示的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按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已与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签约为事业编制岗位的人员,现已在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任教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市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应的考试,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及综合素质测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一般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仪容仪态,一般占总成绩的60%。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的教师及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必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或实践操作测试。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笔试时间为:6月18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被录用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同时,应在被录用起两年内取得普通话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被录用人员,到期未取得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东南商报记者 毛信意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