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周思聪
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报,随着近期路网建设的不断推进、明州大桥等的相继建成通车,在去年3月1日实施的交通四禁方案的基础上,我市拟在中心城区实施以调整货车禁行范围为主的交通新“四禁”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6月2日至6月11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都可以向缓解出行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反映,电话:81981083,电子邮箱:nbjjzd@126.com,地址:江东兴宁路48号509室。
区域、时间规定
1.中心区:逆时针由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机场路—望春路—甬梁线—学院路—联集线—秋实路—鄞县大道—34省道—鄞州大道—金峨路—宁横路—沧海路—环城南路—东外环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
2.高峰时段:
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6∶30~19∶00
禁鸣规定
0∶00~24∶00,中心区禁止各种装有电、气喇叭的机动车鸣号。禁鸣规定适用于封闭圈内及沿线道路,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必要时可以鸣号。
禁摩规定
00∶00~24∶00,禁止二、三轮摩托车(除执法部门公务车辆和以下规定外)在中心区道路上行驶。
1.除鄞县大道、34省道(鄞县大道以南段)、鄞州大道、金峨路外,禁摩规定适用于封闭圈内及沿线道路;
2.本次新增的注册地在禁摩区域内的摩托车凭行驶证领取区域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3.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禁摩区域内停止上牌。
禁危规定
00∶00~24∶00,中心区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行驶。
1.装载剧毒危险品的车辆必须领取通行证后方准按指定线路、时间行驶;
2.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应领取通行证后方准进入中心区行驶,但以下道路允许通行:(1)除望春路禁止通行外,其他封闭圈沿线道路;(2)机场路、通途路(世纪大道以东段)、世纪大道(通途路以南段)、329国道(常洪隧道以北段)。
3.禁止危险品运输车由高速公路段塘、大朱家出口驶出。
禁货规定
6∶00~22∶00,除以下特殊通行规定外,禁止载货汽车(指核载0.75吨及以上的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及各种轮式专用机械,以下同)在中心区道路行驶。
1.早晚高峰,禁止所有货车(含核载0.75吨以下,除微型货运出租车外)在中心区内的道路上行驶。
2.除以下两条规定外,其他封闭圈沿线道路允许货车通行:(1)6∶00~22∶00,望春路禁止货车通行;(2)早晚高峰,宁横路、沧海路(环城南路以南段)禁止货车通行。
3.以下道路允许货车通行:机场路、倪家堰路、通途路(世纪大道以东段)、世纪大道(通途路以南段)、329国道(常洪隧道以北段);
4.以下道路除早晚高峰外,允许浙B号牌货车单向行驶:逆时针由西往东自环城北路(倪家堰路—人民路)、人民路(大庆北路以北段)、大庆北路、环城北路(大庆北路—329国道)、宁镇公路(329国道—东外环路)单向行驶,禁止在上述道路逆向行驶。
5.6∶00~22∶00,禁止货车由高速公路段塘、大朱家出口驶出。
调整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1.取消常洪隧道小型客车单双号通行规定。
2.6∶00~22∶00,江北大道-江北大桥-青林渡路-新星路禁止货车通行。
3.6∶00~22∶00,中山东、西路,联丰路—柳汀街—药行街—百丈路—百丈东路,解放南、北路,开明街禁止货车通行。
其他中心区通行规定
1.早晚高峰,禁止机动扫地车、市政公用事业人力三轮车、环卫人力三轮车、餐厨垃圾回收车在中心区道路上行驶、作业。
2.菜运人力三轮车于7∶00~19∶00,再生资源回收人力三轮车于16∶00~次日9∶00,禁止在中心区道路上行驶。
3.菜运人力三轮车、再生资源回收人力三轮车不准驶入中山东、西路(机场路至世纪大道),柳汀街、药行街、百丈路、百丈东路(机场路至世纪大道),解放南、北路,江厦街,人民路,江东南、北路(永达路至通途路)。
-变化
“禁货”范围扩大
东部区域
东部区域扩大至“北外环路—东外环路—环城南路”,主要增加了东部新城区域、高新区梅墟街道部分区域、镇海区庄市街道部分区域。
由于东外环路、环城南路延伸段及明州大桥的建成通车,东部区域可扩大至此范围。但是,由于329国道、世纪大道、通途路等道路作为货车通道能解决沿线货运、仓储企业的经营、疏解,也能分流目前较拥堵的环城南路,解决高速宁波东出口的货车疏散问题,因此禁货圈内仍保留329国道、世纪大道南段、通途路东段作为货车通道使用。
取消常洪隧道的货车通道,常洪隧道原小型客车的单双号限制同时取消。
西部区域
西部区域取消了江北大桥—青林渡路—新星路的货车通道。
由于青林湾大桥及北连接线建成通车,虽然南连接线(机场高架)尚在建设中,预计年底通车,从交通分析来看,取消该通道后对货车通行影响较小,且江北大桥、青林渡路随着江北万达的开业,城市化趋向明显,因此取消了该货车通道,过境货车经青林湾大桥绕行。
“禁货”时间调整
禁货时间统一为16小时,即6∶00~22∶00,取消原6∶00~24∶00的18小时禁货道路(包括中山路、百丈路、解放路和开明街)。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