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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6-02 09:37:05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下午,我市举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会议,会议研究分析了前一阶段全市争创文明城市“三连冠”工作的情况,对下一阶段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文明委主任刘奇在会上强调,在创建中要立足改善民生和提升市民生活品质这一根本,咬定目标不放松,一条一条地查漏补缺,一项一项地分析研究。要下猛药,动真格,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宋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崔秀玲,副市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成岳冲,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华长慧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9个专业组的工作汇报,成岳冲在会上通报了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自查自评情况和第一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集中测评以及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情况。

  据悉,自4月1日我市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动员大会以来,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了争创文明城市“三连冠”工作的高潮。但从自查自评、公共文明指数集中测评和问卷调查结果来看,目前我市创建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根据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工作部署,省文明委将于6月底7月初对我市进行预查考核,8月中旬以后,中央文明办将组织国家有关部门对我市进行正式复评考核。

  刘奇在讲话中对我市前一阶段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各区、各部门、各专业组要根据创建工作总要求,对照相关测评体系,紧紧抓住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工作责任,着力抓好整改,对目前自评达到A级标准的指标要落实相应措施加以巩固,对自评测评基本符合或不符合测评标准的项目要着力整改,提档升级,对一些问卷调查、随机暗访等形式的软性化指标要高度重视,及早采取措施,力争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责任分解和测评时间安排,形成创建工作“倒逼机制”,切实做到创建工作的每项任务有人领导、有人牵头、有人协调、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又讯在刚刚结束的我市第一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集中测评中,镇海区、海曙区和江北区分列11个县(市)区第一、二、三名。今年4月初,市文明办按照《宁波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全面启动了测评工作,5月底完成了第一次集中测评。测评以全市11个县(市)区为主要对象,采取实地检查、暗访和综合评分等方式,围绕九项测评指数、37条测评指标,先后组织进行了2次日常巡查、1次专项检查、1次集中测评和1次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测评。

  宁波日报记者 唐慧卿 杨静雅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