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病人不小心丢失医药费原始发票,如何补办发票,又如何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最近,在我市某单位工作的涂女士告诉记者,医院不愿给病人复印丢失发票的原始单据,医保结算窗口又以没有原始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的复印件为由,拒绝给予报销。这让她很是烦恼。
据涂女士反映,上月下旬,她到市第一医院做了一个先付费后报销的手术,花去各种医药费500多元,后来自己不小心,把可作为报销凭证的原始发票给弄丢了。当时,她的亲属劝她:丢了就丢了,去医院补一下有效证明,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结算窗口报销不就得了。
但是,这么一件貌似简单的事,最终把涂女士折腾得精疲力竭。当她来到医保结算窗口时,对方告诉她,原始发票丢失后必须补办以下材料:原始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的复印件,加盖就诊医院的公章或该医院的财务专用章。根据医保结算窗口的要求,涂女士又跑到了市第一医院,希望医院能够提供原始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的复印件。
但没想到的是,该医院对病人丢失发票的做法是,只出具一张盖上市第一医院公章的门诊费用证明单。而且,病人要拿到这个证明的一个前提是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和医保结算窗口的证明。
涂女士费尽周折打来单位的证明和医保结算窗口的证明后,医院给她出具了一张门诊费用的证明。当她根据医保结算窗口的提示想复印一下原始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时,医院财务科的刘姓负责人明确地告诉她,到医院复印存根联的事从来没有过,以后更不可能发生;并且随着一联账单的推进,以后根本就不存在存根联的事了。
涂女士费尽口舌才被允许在市第一医院7楼的仓库找寻自己的发票存根联。花了近3个小时,终于找到了。当她提出想复印一份时,遭到了财务科刘姓负责人的拒绝。但看在她辛苦寻找存根联的份上,负责人同意在医院出具的门诊费用证明上,再给盖上医院的财务专用章。然而,当这张证明单送到医保结算窗口后,医保结算窗口仍不认账,认为不能作为报销的凭证。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市第一医院财务科的刘科长,她明确地告诉记者,医院只能给丢失报销发票的病人出具门诊费用证明,病人看病的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是不能复印的,全宁波医院都是这样做的。当记者提及若没有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的复印件,医保结算窗口不能报销医药费时,刘科长说:这是他们的事,和我们无关。
昨天,记者在市第一医院采访时,发现在该医院要补办发票的病人不少。他们告诉记者,医院只能出具门诊费用证明,而医保结算窗口只认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患者丢失发票就得自己掏钱。两个部门不同的规矩,让我们跑断双腿最后仍无济于事。
医院和医保结算窗口,是两个不同的职能部门,普通病人根本不可能协调两家的关系。为此,一些病人呼吁,我市有关部门能否理顺双方规定,给不小心弄丢报销发票的病人一个方便。
宁波日报记者 朱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