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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拟在2012年底前淘汰燃煤炉155台
稿源: 镇海新闻网  | 2011-06-02 14:41:11

   镇海新闻网讯(记者李佳静 通讯员王校泉)“2012年底前淘汰燃煤(油)锅炉155台。”镇海居民关注的空气质量将因此越来越好。近日,区发改局出台《镇海区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燃区建设。

  《方案》规定,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现有高污染燃料设施(热电联产机组除外)按期自行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或改用城市集中供热。对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环保部门将依法责令拆除或没收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规定,我区中心城区和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以内被划定为禁燃区,要求在2013年前分期推进实施。我区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并提前从2011年开始实施,一期至2011年底,在中心城区(甬江—甬江隧道—隧道北路—威海路—灰鳖洋沿岸所围区域)和已具备集中供热、天然气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以内范围,淘汰燃煤(油)锅炉63台;二期至2012年底,在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以内范围淘汰燃煤(油)锅炉92台。淘汰燃煤(油)锅炉的单位将获得适当补贴或奖励。

  据悉,活动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新、老城区为实施重点、兼顾对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其他地区;以淘汰燃煤锅炉为重点,兼顾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淘汰;优先在基础设施完善区域开展实施工作,同时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热力和天然气供应。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