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收到上海松江法院的开庭传票,青岛的邵小姐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成了宁波一家公司的股东。这家公司与他人发生了股权转让纠纷,导致她陷入一桩标的500多万元的官司中。
惹祸的是邵小姐11年前丢失的一张身份证。为摆脱官司,她不得不将冒用其身份的宁波公司告上法庭。
莫名其妙身陷巨额债务纠纷
去年,青岛人邵小姐收到上海松江法院的一张开庭传票,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成了宁波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的股东之一。
这家公司由于股权转让纠纷被人起诉,对方要求公司返还40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100.8万元。作为公司“股东”之一,邵小姐被要求对这笔500万余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邵小姐根本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她甚至连宁波都没到过,莫名冒出的500万元的官司让邵小姐心急如焚。
翻查了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料,邵小姐发现,这家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其中竟有120万资金的出资人是自己,占了这家公司股份的12%。
可是1999年她就和一个香港人结婚了,一直在香港和青岛两地奔波,从未到过宁波,这120万出资又是怎么回事呢?
邵小姐依稀想起,2000年她的身份证曾经在深圳被偷过,会不会就是这张身份证惹的祸?
遗失身份证遭“隐名股东”冒用
收到上海松江法院的传票后,邵小姐找到宁波这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对方承认她不是公司的股东,给她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
原来,这家公司在成立时有一个男性“隐名股东”卢某,卢某是吉林人,曾在南方某城市工作。
出资时,他觉得自己的身份不适合公开当股东,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邵小姐的身份资料,便以邵小姐的名义当了股东。
此后公司的《章程》等一系列股东签字,都是卢某签的。
2005年,卢某因病在北京去世,但邵小姐的“股东”身份一直没有注销过。
邵小姐原以为拿到了宁波投资公司的情况说明,上海的官司就没有问题了。没想到去年9月27日开庭时,法官告诉她,有了这个情况说明也不行,还得走一趟司法程序。
为了明确自己不是这家公司的股东,2天后,邵小姐赶到该公司的注册地宁波,向江东法院起诉。
历时半年笔迹鉴定验明正身
起诉后,宁波这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并没有来应诉,诉状是公告送达的,花了2个月。
开庭后,由于邵小姐被冒用身份到得知身份被冒用相隔近10年,有关的证据资料难以保存,并且她的身份被他人冒用这一过程,她也难以举证。
邵小姐不得不又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进行笔迹鉴定,证明当时工商登记材料中的签名是卢某所签,而验资报告、现金缴款单中投资款等虽然是以她的名义缴纳,但是没有她本人签字。
江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邵小姐在该公司的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上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邵小姐也没有实际出资,最终,判决邵小姐不具有宁波这家公司的股东资格。
通讯员 东民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