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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清理内河无证船只 10天内船主自行整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6-07 08:03:22

  中国宁波网讯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我市“东方商埠、时尚水都”的目标,宁波市城区内河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今天起,在我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取缔无证船只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相关方案,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东至世纪大道,西至机场路,南到杭甬高速,北到北外环(其中江北片区扩展到江北区行政区域边界即宁波大学东侧)范围内除余姚江、奉化江、甬江以外的所有河道。

  在这一范围内,市城区内河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法查处城市河道上的无证船只,清理城市河道内的船屋、无证捕捞船、沉船等阻水碍航物,依法查处在城市河道上利用船舶实施的无证运输、无照经营、违规捕鱼等行为。

  为此,市城区内河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本报发出呼吁,凡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今天起10日内自行整改,消除影响。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整改的,内河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离,船主也将接受调查处理,并予以处罚。同时,在整治活动中妨碍公务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城区内河联合执法行动,共同维护城市水环境。”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胡廷蕾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