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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社保新政实施一月 外来工最关心养老保险转移和待遇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6-07 19:41:39

  企业人事:工作做到位了,工友们普遍能够接受

  “一开始,是挺担心的,生怕工友们不愿意参保。”记者来到北仑的某公司时,人力资源负责人潘某告诉记者,“原来是免费的,现在至少每个月要拿出100多,我就怕他们会有想法,不愿意让我们从工资里扣钱。”

  据介绍,该公司有员工2600人,其中外来工占了80%。去年底,有些外来工看到报纸上说今年5月起养老保险要个人缴费了,已经提出不愿参保。因为有些担心,潘某不敢马虎,4月初新政的实施细则一出来,他就向公司上层领导作了详细汇报。“个人缴费是社会保险法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坚决执行,否则就是违法。”公司领导这样指示。

  潘某马上做起了准备工作,先是把调整后的政策张贴到了各个厂区,又把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员召集起来做了培训,详细讲明了新政实施的原因、新政实施给外来工带来的好处、新政实施前后养老保险政策的转换衔接等政策,并要求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员回去培训到每个员工。“当地劳动部门非常支持,不但给我们送来了政策问答等宣传资料,还专门到我们公司给员工进行了培训,现场解答了员工的疑问。”潘某说。

  潘某担心的事没有发生。那些原来提出不参保的工友也顺利参保缴费了。但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象北仑的这家公司这样做了这么充分的准备工作。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些企业没有和职工讲明情况,就直接将钱从工资中扣了下来,结果职工表示不愿意,甚至提出了要跟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当初不愿意缴费,也是因为有担心,有疑惑,对政策不理解,其实大部分的外来工还是想以后有养老保障的。所以一旦了解和理解了新政,外来工普遍表示还是愿意参保的。关键还是企业的工作要做到位。”一位企业人事经理说。

  记者提醒,因职工不愿意个人缴纳社保费,而向企业提出辞职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职工违约,因此带来的违约责任由职工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能领取经济补偿金,也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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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