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在该市统筹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自2011年6月1日起,调整执行新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费率浮动档次。
其中,一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0.5%调整为0.7%;二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1%调整为1.5%;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2%调整为2.5%;事业单位(不包括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基准费率由0.2%调整为0.3%;高危行业(包括二、三类行业中已发生职业病例的企业)基准费率为3%。
同时,一类行业和事业类用人单位,按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收支、工伤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发生和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发生情况挂钩浮动,每年浮动一次。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 罗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