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6月10日讯(记者龚一鸣)近日,中宣部、司法部对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宁波市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五年来,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在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普法重点,转变普法理念,创新方法载体,强化制度保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的荣誉是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的最高肯定。
与此同时,我市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也受到了表彰。余姚市、鄞州区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先进县(市、区);市财政税务局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北仑区普法办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法、象山县司法局局长薛国拉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市司法局副局长汪如坤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