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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图4
图3小故事:
在江东徐戎路、惊驾路一带,经常看到此人右手驾驶电动车,左手拉着手推小货车上长长的塑钢材料行驶在马路上,过红绿灯,路口转弯,很是不安全!路人车辆纷纷避让,他玩的不是车技,而是在玩……
昨天,本报推出了“我当电子警察——街拍骑车人、行人交通违法”第一期,针对非机动车在“路口停车越线”问题进行了探讨,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非常高。
记者翻阅了市民抓拍的所有照片,从抓拍照片的说明中可以看出,这些市民对非机动车、行人等的交通违法行为非常关注。不少市民在抓拍后还与被拍者进行了沟通,指出并提醒对方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做了抓拍之外的不少劝导工作,值得大家学习。
街拍活动还在火热进行中,热心市民依然可以通过活动信箱(yq87682647@163.com)、宁波晚报网(登录www.nbwb.com.cn,蜜镜头之街拍交通违法活动栏目)、宁波晚报、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博(发私信)等多种渠道发送抓拍照片。
“非机动车载人载货”现场踩点
上午8点多,江北区人民路与车站路交叉口,一辆纤弱的电动车上竟然坐了3名女子,前面两个躲在雨衣中,最后一个还撑了一把伞,这一场景令过往路人唏嘘不已。“我们就这么一段路呢,骑电驴最方便了。”骑车人武小姐在众人的提醒下还有点不以为然。
和武小姐一样,不少开电动自行车的路人一点儿也没意识到骑车带人、载货的危险性,反而对其他人的劝阻表示不满。位于江北槐树路上的槐树岗于4月20日起就挂起了交通违法行为“正”字牌,凡是在这个路口违法的非机动车、行人,除了处罚之外,还要到这个小挂牌画一笔正字。据现场协警介绍,挂牌之后,多少对非机动车驾驶者和行人有些触动,情况也有所好转。一位骑电动自行车带人者在路口被交警拦下后,很不好意思地到挂牌上画了一笔,不过趁交警执法不注意,“乘客”又上了车。
据记者了解,“正”字挂牌实施以来,每日均有30多起违法行为登记到挂牌上,迄今50多天时间里,累计有1500多起违法行为。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
获奖名单
及明日刊登主题
照片1:“宁波笑眯眯”
手机尾号1208
照片2:“甬城微澜”
手机尾号1043
照片3:“山高人峰”
手机尾号8094
照片4:“和煦2011”
E-mail wanghbnb@163.com
请上述获奖者(抓拍照片已刊用)尽快至宁波晚报社会新闻部(610室)领取50元奖金。
未刊登照片继续滚动至下期,请市民继续踊跃投稿,来稿烦请注明抓拍地点和时间,并备注联系方式。
明日刊登主题:
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有抓拍非机动车、行人其他违法行为者也欢迎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