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近年来走进了千家万户。记者昨天从我市工商部门采访获悉,为了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我市工商部门将对各类与汽车销售和维修相关的格式合同推行强制备案审查。
我市推行汽车类消费格式合同强制备案,主要是根据省工商局前不久下发的《关于开展汽车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国内,我省工商部门开展合同规范化监管一直走在前列。早在之前,我省工商部门出台的《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中,就已经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房地产买卖,供用电(水、气),旅游,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等8大类行业的格式合同开展强制备案。而此次要求对汽车类格式合同开展强制备案,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了解,目前,市工商局已经向各县(市)、区的工商部门作出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辖区的汽车销售商(包括4S店、经销商)和二级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格式合同检查,同时要求这些经营者主动将其格式合同向当地工商部门审报备案。记者近日采访发现,目前我市各地工商部门已经在开展这项工作。以海曙工商分局为例,目前该分局已经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的13家汽车销售企业和2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格式合同审查。
“我们预计,到今年9月份之后,我市工商部门将完成对全市汽车销售商和相关汽修企业格式合同的检查。到时候,我市将正式实施对全市汽车类相关合同的强制备案。将来,消费者若在买车时,发现车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没有工商备案标志,就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有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而记者从市工商局下发的开展有关汽车类格式合同备案审查的通知中看到,工商部门已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备案,或不按规定修改相关问题格式条款的企业,按《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昨天从我市一些基层工商部门采访了解到,从目前正在开展的汽车类格式合同检查中发现的情况看,我市车商和汽车修理企业提供的各类格式合同,问题不少。“我们检查过程中发现,车商提供的销售合同,大多是由厂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各品牌各不相同。而其中的格式条款,则普遍存在减轻卖方责任、加重买方责任的问题。”海曙工商分局市场合同科有关负责人顾俊这样对记者说。他同时指出,汽车维修格式合同的问题更多:“不少汽修企业为消费者有偿修理时,连合同都不签。即便有,也常常只是一份简单的清单而已。”
据了解,随着汽车市场的日渐火爆,与汽车相关的消费投诉近年来呈现增多之势。据宁波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统计,2010年全市共受理汽车类投诉680件,同比2009年激增89.8%。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