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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不识“通行证” 嵩江西路众多企主叫苦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6-15 08:31:06

  中国宁波网讯 “不是我不做你家的生意,去你们那,去一次被拍一次,这代价实在太大了!”昨天,鄞州区嵩江西路上一家印染企业的办公室主任张先生听到客户的投诉,也连连叫苦。

  张先生说,因为生产需要,公司里经常有5吨以下货车出入,他曾为客户的车辆办理过出入鄞州中心城区的通行证。没想到从今年6月开始,这些通行证竟“失效”了,客户来一次就收到一张罚单。

  昨天上午10点多,张先生到钟公庙街道反映情况时,碰到了4家企业的负责人,他们也是去反映同样的问题。钟公庙街道经济科的鲍科长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他说,因为频频被电子警察拍摄,嵩江路上有二三十家企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

  鄞州交警大队的陈警官告诉记者,考虑到中心城区车辆通行压力太大,去年3月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发文,在所有中心城区实施交通四禁(禁鸣、禁摩、禁危、禁货),鄞州中心城区也在其列。

  为此,鄞州交警根据实际情况,为出入中心城区的生产、生活所必需的车辆发放了通行证,允许其在非高峰时段通行。今年5月,中心城区的所有路口都安装好了电子警察,电子警察对所有违规车辆进行拍摄,并不能识别以前发放的有效通行证。具备有效通行证的车辆可以凭通行证到鄞州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消除处罚记录。

  陈警官说,目前被拍的违规车辆已经有2000多辆。交警部门也提醒车主,鄞州中心城区实行四禁,电子警察全部到岗后,执法将更加严格和透明。0.75吨以上的货车只能在晚上10点到清晨6点之间通行;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在早晚高峰时段也是禁行的,如有违法,也会被拍摄。

  宁波日报记者陈爱红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