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住建部门下达给我市的保障房建筑面积为121.4万平方米,折算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总量约为96.6万平方米,包括限价商品房用地31.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用地29.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用地19.9万平方米、各类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用地14.6万平方米及廉租房用地1.04万平方米。
截至5月底,余姚市、宁海县、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部新城、东钱湖已完成供地任务,奉化市、象山县完成率在20%以下,而海曙、江东、镇海、北仑四区尚未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完成供应。
我市目前尚有44.46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未完成供地,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未完成的供地计划分别为1.91万平方米、17.17万平方米和2.56万平方米。据了解,用于解决市三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房,海曙区主要位于高桥蒲家和海曙徐家漕原美佳乐地块、泽民小学东侧地块等地,江东区主要位于鄞州陈婆渡,江北区主要位于应家和谢家等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未完成供地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未完成农转用报批,共计20.48万平方米,占未供比率的46.07%,主要为江东区的陈婆渡二期地块项目(17.17万平方米)和奉化市的公租房一期、人才公寓二期项目;二是规划条件未出具,共计18.57万平方米,占未供比率的41.77%,如海曙区原美佳乐地块、古塘丽景四期地块和象山欢乐家园、幸福苑经济适用房地块等;三是征地拆迁未完成,如江北区江北大道以西滨江4#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未供面积2.56万平方米,占未供比率的5.75%。此外,还有因环评等其他因素未完成供地的项目均位于杭州湾新区(分别为廉租房及拆迁安置项目),未供面积2.85万平方米,占未供比率的6.41%。
据了解,9月底之前,我市要确保完成80%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11月底之前完成全部的供应并开工建设。
宁波晚报记者 朱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