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蒋 凯 通讯员 汪美芬 王珂斐)市民杜某买了一辆二手车,付款时阴差阳错地将95000元钱打入了毫不相干的王某账户,杜某向王某索要无果后将其告上了法庭。近日,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归还杜某不当得利95000元。
今年3月10日,杜某看中了二手车经销商蔡某出售的一辆丰田轿车,经过协商,最后定价为98000元,杜某支付3000元现金作为定金,余款95000元以汇款的形式存入蔡某银行卡,当时蔡某将自己的银行卡给了杜某。
第二天,杜某拿着蔡某的银行卡将95000元存入银行,随后拿着存款回单找到蔡某,要求提车。蔡某看到回单时不禁傻了眼,因为回单上的名字不是自己,而是他的生意伙伴王某。杜某感到奇怪,明明把钱存入了蔡某给他的银行卡内,钱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进入自己毫不认识的王某账户。
原来蔡某给杜某的并非是自己的银行卡,而是王某的银行卡。由于蔡某和王某以往有生意往来,为了方便双方资金流动,蔡某便以王某的身份证号办了一张银行卡,卡一直存放在蔡某处。蔡某误把王某的银行卡给了杜某,才有了打错钱的事情。
由于蔡某很久没有用王某的银行卡,想不起银行卡密码,只有通过王某本人拿着身份证才能去银行取钱,可王某却一直不肯配合。无奈之下,杜某于今年3月起诉王某,要求返还95000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王某取得该95000元钱无法律及事实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逐判决支持杜某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