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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革命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范徐永法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6-20 09:36:02

1995年1月23日,徐永法烈士追悼会现场。

  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特稿

  今年6月6日,端午节,鄞州区鄞江镇光溪村一幢砖木结构老宅的门厅里,陆长娥老太太在儿子徐永法遗照前,摆上了一盆她亲手包的、热气腾腾的大肉粽。她说,这是儿子生前最爱吃的,“可以一下子吃4个”。

  徐永法已经离开陆老太太16年,也离开了他热爱的公安岗位16年。“他要是还健在,今年也应该有44岁,正是人生和事业的顶峰期。”他的老同事、好战友陈学芳说。

  时间回溯到1995年的1月20日21时许,夜空漆黑一片,3名新昌籍男子,在宁波海曙区的西门口一加油站拦下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叫司机向鄞县横涨方向驶去。车辆行驶不久,3名男子凶相毕露,拔出匕首抢劫了驾驶员钱财,并威迫他驶往奉化方向。

  徐永法当时是鄞县公安局石碶出租车治安检查站的负责人。21时10分,出租车开到检查站前,正在执勤的他和同事陈学芳示意司机停车例行检查。车辆没有减速,徐永法引起了警觉,立刻强行拦截出租车。出租车一个急刹车,徐永法透过车窗发现车内有人在打斗,还有人在呼救。他和陈学芳箭步上前,刚到车门前,一个歹徒蹿了出来,徐永法毫不犹豫地猛扑上去。歹徒狗急跳墙,用手中的匕首往他的左胸猛刺。徐永法身负重伤,仍奋不顾身地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用手电筒猛击歹徒头部。歹徒见势不妙,落荒而逃。这时的徐永法已完全置生死于度外,他俯身拾起歹徒拔尖刀时掉落的一张身份证,一边忍着剧痛紧追不舍,高呼:“抓强盗!快来抓强盗!”

  陈学芳也紧随其后,急起直追。当追至80多米路时,他见徐永法捂着左胸脚步减慢,就问他:“你怎么了?”徐永法边跑边说:“我被戳了一刀。”陈学芳又问:“伤得怎样?”徐永法咬着牙坚定地说:“不要管我,快追强盗!”忍着剧痛,徐永法又追赶了60多米路后,再也支持不住了,伏倒在了公路旁的隔离栏上……

  这是一条146米长的血路,一路承载着徐永法的坚毅和忠诚。当战友们赶到他身边时,徐永法已经永远地离开了,年仅28周岁。牺牲时,他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张最终锁定犯罪的身份证。

  劫车案制止了,驾驶员获救了,徐永法勇斗歹徒、壮烈牺牲的消息传开后,群情悲恸,在四明山麓、在东海之滨、在英雄的家乡光溪村,人民群众对烈士深深缅怀,大家无不为他浴血捍卫人民生命财产的英雄壮举所感动,用各种方法寄托自己的哀思。1995年1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徐永法为革命烈士。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徐永法“人民卫士”光荣称号。当年3月25日,公安部批准徐永法烈士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孙波 黄军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