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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实施新一轮115人才培养工程
稿源: 慈溪新闻网  | 2011-06-21 10:49:09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励文科)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引领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慈溪市新一轮115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新一轮115人才培养工程全面启动。

  根据《实施意见》,未来5年我市将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创新团队及教育、卫生、农业等专业领域,培养以宁波市级以上各类学术技术带头人、且专业领域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专家为主要对象的第一层次人才50名,以代表我市学术技术水平的高级专家为主要对象的第二层次人才250名,以各学科、技术领域做出较大成绩、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为主要对象的第三层次人才700名,力争到“十二五”末培养1000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努力构筑与我市所处的国际国内地位相当、与产业特点和人文特色相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高地。

  经过前几轮探索实践,“十二五”时期我市115人才培养措施更加科学、完善,形成了一整套有利于人才培养、激励、考核的机制体制。

  建立了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实施意见》,市里将每年组织一次赴国(境)外培训班,举办一期高级研修班和2-3次专题讲座,每年选送1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人才到有关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选拔10名左右有较强专业能力、善于创业创新的培养人员到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挂职,进行重点扶持培养,积极创造条件,为培养人员提供各种培训、研修机会;建立工程项目和人才培养同步推进机制,主动选派人员到市级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一线攻关,在实践中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培养人员学术技术研修资助制度,对培养人员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研究的,给予积极鼓励和支持。同时,市级主管部门和培养人员所在单位要落实培养措施,每年至少要举办1期高级研修班和2次专题讲座,为培养人员定期定时参训提供保障。

  健全激励考核机制。对在科研工作和专业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的培养人员进行表彰奖励,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人选;对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继续实施800元、300元的月津贴补助、每两年组织一次赴外地疗养和健康体检。加强对培养人员的考核管理。对培养人员建立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考核档案,重点考核其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及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考核每年一次,其中对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由人事部门组织考核,确定优秀、良好、一般等次,优秀等次发给奖金1000元;对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两年内无研究课题和新的成果的,不再列入培养人选,对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培养资格。

  同时,各级主管部门加大经费投入,为培养人员脱颖而出提供财力保障。市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对培养人员主持的科研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5万元,宁波市级项目资助2万元,本市级项目资助1万元;各主管部门对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培养经费由市人才经费给予50%配套扶持,并每年对人才培养工作突出的市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该部门培养人员的培养支出。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