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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食品非法添加“风暴”席卷象山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1-06-22 12:30:43
  南庄菜场某经营者在烤鸭里添加日落黄,白石菜场某经营者在猪头肉里添加亚硝酸盐,蓬莱菜场某经营者在墨鱼里添加双氧水,汪家河菜场某经营者在舌头鱼里添加红粉……最近一个半月以来,县工商分局经检大队、市场合同科以及各地工商所联合出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次地毯式检查,对于检查出使用非法添加物的食品摊点,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摊位,并一律依照《食品安全法》给予5万元以上的罚款,最高一家罚款27万元。截至目前,共有36家问题食品摊被查处。

  行动之前,工商执法人员通过巡查、着便装摸底、市场部门协助和群众举报,全面摸清食品制售经营户情况,确定在册户数和无照经营数量,掌握其加工地点、时间和人员情况,严密部署行动方案,确定最佳检查时机。

  行动中,工商执法人员根据各经营户加工生产时间,采用“错时突击”、“蹲守伏击”和“杀回马枪”策略,对各加工点制作现场、仓库及“前场后馆”中的可疑营业区进行搜索,不放过一个角落。他们详细询问经营户对食品添加剂的购买使用情况,观察其反常表现以发现其他可疑线索,并仔细检查各种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的QS标识、产地、保质期等,通过“望”、“闻”、“问”、“测”,揭穿“酱油瓶装焦糖色”等坑人把戏。

  在对菜市场的检查中,执法人员觉察到市场内某些摊位正在销售的鱼,色泽异常鲜亮、外观异常饱满白嫩,立即对其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鱼被添加了红粉、黄粉以及双氧水等。其中,双氧水还具有强氧化腐蚀性,两名执法人员检查时被残留在瓶口的双氧水“烫伤”。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食品非法添加,县工商分局在城东菜场和蓬莱菜场开展食品公共监测点试点工作,鼓励经营户和消费者到监测点为可疑食品进行“体检”。

  县工商分局负责人说,食品安全是“高压线”,决不能“下不为例”,抓好食品安全要突出一个“严”字,做到严防、严查、严处。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12315、65712981。(记者 郑丽敏 通讯员 陈伟福 潘文萍)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