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奉化的杜先生从二手车经营商蔡先生处买了一辆二手丰田轿车,误将95000元车款汇入了王先生的银行账户,并引发一场官司。近日,奉化法院作出判决,王先生将不当得利95000元返还给杜先生。
今年3月10日,杜先生从二手车商蔡先生处购买了一辆丰田轿车,双方约定车价为98000元,杜先生当日支付给蔡先生3000元作为定金,余款95000元按照约定汇入蔡先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天,杜先生将钱汇入了蔡先生妻子提供的一张银行卡里,然后拿着存款回单去提车。而蔡先生看到回单时傻眼了,上面户主名字不是他本人,而是“王某”。
蔡先生赶紧和妻子一起核查,发现错将客户王某放在他们这里的银行卡给了杜先生。
这钱只能通过王先生本人才能取出。然而王先生却一直不愿配合。今年3月,杜先生以不当得利起诉王先生,要求其返还9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取得该95000元钱无法律及事实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遂判决支持了杜先生的请求。
宁波晚报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汪美芬 王珂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