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男子去世留下千万元的房产 未立遗嘱引发官司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6-25 08:18:51

  双方各执一词对簿公堂

  因为案情复杂,法庭表示将择日再审

  昨天开庭时,岑妻回应称,她并没有想独吞丈夫遗产的企图,丈夫去世后,她和丈夫的家人就遗产协商过,但一直未果,才诉至法庭。

  “我没有将他儿子赶出家门,他的儿子已经成年,住在哪里他有权自己决定。”

  “儿子和公婆目前住在小姑子家里,当初为了帮小姑子解决孩子上学问题,我们把这套房子给了小姑子。”

  “逢年过节,我也会去看公公婆婆,如果老人希望一起住,我也欢迎,而且会尽力尽孝。”

  岑妻当庭提交了数份证据,证明有一套按揭的房子的首付款是她个人支付的。此外,她和岑先生因为买房做生意,还向她的妹妹、母亲、表妹,以及岑先生的妹妹借款数十万元,这些钱应该视为共同债务。

  对岑先生的父母儿子要分割自己名下的财产,岑妻女儿称,东方明珠的房子一直是自己在按揭,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当列入父母的共同财产,参与遗产分割。

  此外,岑妻的母亲出庭作证称:“孙塘南路的2间店面是我买的,登记在外孙女名下,以后要分给外孙女和孙女各一套。”

  双方对彼此的说法都不认可。因为案情复杂,法庭表示将择日再审。(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实习生 张伊博 通讯员 亦茗)

首页  上一页  [1]  [2]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