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2月,周恩来总理提出“三年改变我国港口面貌”。3月,国务院成立港口建设领导小组。7月,领导小组组长粟裕到宁波考察港口情况。1978年2月和9月,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根据新建宁波港镇海港区和扩建宁波港三区的进展情况,浙江省先后两次打报告给国务院。报告认为,宁波港对外开放不仅条件已成熟,而且有建设北仑港的紧迫需要,建议批准宁波港于当年下半年正式对外开放。
1978年12月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省关于开放宁波港的报告,同时明确待准备工作就绪后,由浙江省确定开放日期,并告交通部对外公布。在宁波海关、商检、边防、港务监督、外运、船货代理、保险等涉外管理和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后,次年5月16日,浙江省确定宁波港6月1日对外开放。
开放后的宁波港,一起步就引入了市场经济理念。港口规模不断壮大,管理水平日益提高。进出口的便利给宁波乃至浙江及周边区域的外贸带来转机,而对外贸易的兴起,又拉动了外贸加工业的蓬勃发展。
宁波港对外开放拉开了宁波市对外开放的序幕,推动了宁波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扩大了商品流通,加快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带动了配套服务业和集疏运网络发展,从而为宁波经济注入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