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建炯 通讯员 徐伟韦)为推动农产品流通销售,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我市在省内率先开通免税农产品开票绿色通道,对符合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的食用类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提供便捷的开票服务,以有效解决原来免税农产品“产销额度核定难、基层农民开票难”的状况。
据了解,免税农产品开票绿色通道主要是针对符合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的食用类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人)。需要开具免税发票的,由国税部门、农业主管部门、镇(街道)、村按照各自职责,在对农业种植(养殖)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农户本人申请,参照行业平均价格指数信息,核定其免税农产品年度最高开票数量和金额,并发给《免税农产品开票绿卡》。在已核定的开票额度内,单次申请开票金额未超过国税部门规定限额的,无须再提供任何证明,凭《绿卡》直接到国税部门(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或镇、街道开票点)开具免税发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分类管理。经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市级以上规范化合作社且具有一定服务能力的,可直接向国税部门领购发票,自行开具发票。对尚未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则仍需申办《绿卡》并到国税部门开票。
另据介绍,《绿卡》适用于符合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的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农民个人及未向国税部门领用发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食用类免税农产品,均可凭《绿卡》向国税部门申请开具免税发票。对种植(养殖)户销售外购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外购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不属于免税农产品范围,不能使用《绿卡》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