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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渡费“分配”问题让一家人“闹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6-28 11:09:30

  拆迁分到一套房子,本是好事;老母亲将房子分给两个儿子,又是好意。谁知好事加上好意,却落得个闹心:一家人为了拆迁过渡费的“分配”问题,闹得不太愉快。既然自家人谈不拢,就请老娘舅陈效邦当个“和事佬”吧!

  拆迁分房分给两儿子

  老婆婆住在鄞州高桥。当初拆迁时,她和大儿子各自有房子被拆到,而小儿子家没拆着。老太太索性将自己分到的一套68平方米的房子,平分给两个儿子,每人34平方米。

  由于要做房产证等原因,大儿媳他们又将自己34平方米里的16平方米,卖给小儿媳他们。这样一来,小儿媳他们实际能拿到的面积变成了50平方米。

  老太太告诉陈效邦,房子分给两儿子时,她“丑话说在前”:房子交付前分来的拆迁过渡安置费,得归老太太。因为她已经70多岁,没啥其他收入,需要这笔钱作为自己的生活费。

  第二笔钱惹出事端

  据悉,第一次过渡安置费分到时,大小儿媳把钱全部交给了老人。

  谁知意外出现了:原本今年5月能交付的房子没按时交付,因此又补偿了一笔钱。当着陈效邦的面,大儿媳将这回分到的6900余元悉数给了婆婆。小儿媳他们因为有50平方米房子,实际分到了1.92万元。但老太太说,小儿媳只给了她6000元。这下,她有想法了:“之前明明说好的,结果现在问小儿媳拿,她不肯多给。”

  小儿媳为啥只给婆婆6000元?是她中途变卦还是有些事双方没讲清楚?陈效邦决定找小儿媳了解一下。

  当初没说第二次钱要全给婆婆

  找到小儿媳,她一开口就说出两件事:第一,当初讲的是第一笔过渡费要全部给婆婆,她给了。但另外补偿的第二笔钱,当初没说过;第二,给6000元是婆婆自己说的。“我问婆婆要多少,她说按16平方米算。”小儿媳折算后,便给了婆婆6000元过渡费。

  对此,婆婆颇有微词:“我说我要按34平方米算,是你们不肯。”所以,她只好说算16平方米,但婆婆表示她没说过给她6000元就已经够了。

  “老娘舅,要是这房子当初5月份交付了,我租掉是不是还有笔收入?”小儿媳这番话,让陈效邦听出了个中意思:她觉得第二笔钱实际上是对他们房子还没拿到的一种补偿,如果她已拿到房出租,还有笔收入。可如今房子没拿到,又要将这些补偿全给婆婆,就有点吃亏了。

  老娘舅出谋划策化僵局

  对于小儿媳的想法,陈效邦也可以理解。但他们毕竟是一家人,为这点钱闹矛盾很不值。

  陈效邦决定再劝劝小儿媳:“我们每个人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是人之常情,但也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你婆婆生活没啥保障,况且房子是她分给你们的。如果房子不分,你们哪会分到这笔钱?”

  陈效邦看得出,小儿媳能听进道理。其实,她也不是不肯多给钱。只不过事情一出,几句吵过,大家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对此,陈效邦建议小儿媳这回一共给婆婆1万元钱,这样婆婆也算拿了大头。

  道理一讲通,小儿媳非常爽快,同意陈效邦的建议,马上再拿出4000元给婆婆。趁小儿媳去拿钱之际,陈效邦把这个结果告诉了老太太。对此,老人也表示同意。“你们总是一家人,别再为了钱影响婆媳关系,兄弟关系……”听了陈效邦一番话,老人不住地点头。

  老娘舅评点:

  老屋拆迁,有更好更大的房子住,生活条件能得到更好的改善,这本是一件好事,何必为了一些小的利益得失弄得一家人不开心呢?钞票好吗?好。但是除了钞票以外,还有一样东西更好:人与人之间的情,这是宝贵无价的!

  (栏目主持:叶向群)

  宁波电视台社会生活频道《娘舅大石头》栏目今晚9点05分播出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