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姜山消保分会收到消费者石某投诉,称其使用某品牌眼贴后导致眼睛发炎,要求消保委帮其讨公道。
原来石某年纪大了,眼睛容易产生疲劳感,看到广告上的某眼贴具有预防和治疗眼睛疲劳的功效,便在销售人员的介绍鼓动下,花了680元购买了4盒。到家后,石某按照说明书上的描述开始使用眼贴,没想到用完后,眼睛又痒又红又痛,还不停地流眼泪。随即,石某到医院眼科就诊,医生诊断为“对眼贴不适应导致的结膜炎”,为此,石某花去医疗费300元。
事后,石某找到商家,以眼贴有质量问题要求退回剩余眼贴,并要求商家承担其300元的医疗费。在遭到商家拒绝后,石某向消保委投诉。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后认为,眼贴推销员为了推销产品只强调眼贴的功效,而忽略了消费者需要注意事项的说明,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后经调解,商家同意石某退回价值680元的眼贴,并赔付200元医疗费作补偿。
工商提醒:眼睛是个复杂的器官,加上个人体质不同,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使用眼贴;眼睛不适还是应该到正规医院接受医生专业检查和治疗。
(通讯员楼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