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  龚一鸣文集
宁波迎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6-29 08:03:56

  中国宁波网6月29日讯(记者龚一鸣 通讯员刘拥军 俞浩臻)昨天下午,宁波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汇报会在宁波举行。由省建设厅、省经信委和省发改委共同组成的复查组今天将对宁波进行实地检查,这是宁波2007年获得"节水型城市"称号以来迎来的第一次复查。

  自从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以来,宁波市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积极行动,全民节水意识全面加强,用水、节水、排水等行为日益规范。至2009年底,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15.2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15.88立方米,年降低率分别达到18.10%和12.0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7.79%;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6.99%;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16.66%;非常规水资源的替代率达到40.43%。

  出台省内首个地方性法规 从管理上节水

  据了解,去年宁波市施行了浙江省第一个关于用水和节水的地方性法规——《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此外,我市还先后出台了《宁波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宁波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宁波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定》、《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宁波市区地下水开采井封存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城市供水、节水及地下水的利用、保护等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对违章用水、盗取消防栓用水等实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市政、环卫、园林、消防等用水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执法力度。2006年以来,累计查处违法用水行为55起,盗用水现象呈逐年下降趋势。

  资金支持设立项目 从技术上节水

  2009年宁波市节水专项资金投入达572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85‰。宁波还每年开展节水科技立项项目研究,有一部分项目获得了国家以及省内的奖项。

  同时,市城管局还联合其他部门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卫生洁具进行搜查。此外,各级政府有针对性地对老小区等开展节水器具普查和改造。如江东区通过“政府补贴、厂家让利、居民自补”的政策,率先在樱花社区开展了家庭节水器具改造试点改造,对1013户居民的座便器进行了阀门改造,每户家庭因此每月节水1.86吨。

[1]  [2]  下一页  尾页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