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7月1日起,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66元。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市辖各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中的基础养老金已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10元。
“我市基础养老金今年已进行一次上调,且幅度高于浙江省7月1日的最新标准,不再次作调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市自2010年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已经实现人人都有养老金。
根据相关文件显示,从今年1月1日起,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又没有参加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都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市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城乡老年居民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享受到基础养老金,其中市辖各区每人每月110元,所需费用由政府埋单,而且基础养老金将支付终身。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统计,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达109.76万人,其中76.27万人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宁波晚报记者 罗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