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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上半年旅游意外险同比增长近30%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6-30 08:02:00

严勇杰 绘

  昨天,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信息称,今年上半年,宁波旅游意外险保费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近30%,尤其是3月份以来,旅游意外险的增幅较大。

  数据显示,2011年3月,宁波旅游意外险的保费收入达到1202953元,同比去年3月增长了50.21%。随后的4月、5月,旅游意外险的保费收入达到1419863元、1044516元,同比涨幅在48.08%、27.16%。今年前6个月,宁波旅意险保费收入523万元,比去年1到6月份407万元的销售额增长近30%。一保险业内人士估算,随着暑期旅游热的带动,7月、8月份宁波旅意险市场仍将保持上半年快速发展的态势。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对旅游意外险和旅行社责任险两者的区别仍不甚了解,一些人认为只要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他们在旅游途中发生意外事件都可以得到赔付,而其实不然。

  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正规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旅行社责任险是指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接待的旅游者遭受人身或经济损失,则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其特点是保险公司替旅行社承担了赔偿责任,若意外发生与旅行社没有关系时,游客就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游客在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情况,只能借助于旅游意外险才能化解。如在旅行中,发生地震、海啸、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崖崩、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造成游客伤亡,旅行社责任险就无法发挥保险保障的作用。而这些情况,却是旅游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目前,由宁波旅行社组团的游客投保旅意险,境内游3元每日,出入境游5元每日,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统一为意外伤害或急性病身故、残疾的保额3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额5万元,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费用补偿保额1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着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正式启动,宁波市民赴台游指日可待,不少市民开始关注自由行的旅游意外保险产品。

  “按照台湾有关规定,赴台自由行的市民必须投保旅游意外险,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宁波被列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后,肯定能带动个人旅游意外险的销售。”泰康人寿宁波分公司一负责人说。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不少保险公司都有适合台湾自由行的旅游意外保险产品,如泰康人寿的旅游救援险,1到5天内保费9元,6到10天保费13元,11到16日保费16元,保额都为5万元,包括发生意外伤害后的安排就医、医疗费用、转移治疗等;而太平洋人寿的一款旅游意外险,每天9元的保费,最高保额为30万元,在此基础上还能附加医疗救援保险,20天以内的自由行保费171元,最高保额10万元。

  宁波晚报记者徐文燕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