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政府提出的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案,决定批准市级预算调整。债券资金中转贷县(市)区支出部分,按相关规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