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欠薪拿回来了!没有你们的操劳,我也拿不到这血汗钱。”农民工小陈拿到钱后格外激动,紧紧握着象山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手说。
小陈是该县丹西街道某建筑工地50多名农民工中的一位。据他反映,今年2月以来,该县东陈乡樟岙村村民张某和丹东街道洋心村村民鲍某分别承包了丹西街道山头董、洋心、六升三村五户人家的房屋建筑工程,并统一将五户人家的泥水工程转包给外地农民工毕某。到了4月上旬,毕某因担心亏损,竟携款逃匿,从此杳无音信。为其干活的外地农民工群情激愤,指责总包头用人不慎,必须承担责任,不然要搬走生产设备、生产工具。总包头张某、鲍某感觉冤枉,认为来访农民工是毕某雇佣的,其承包款已按期支付,此事已与他们无关。双方协商不下,闹得大动干戈,五户人家的房屋建设无法继续。
由于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象山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接到调解申请后,马上进入调查程序。联调中心登记好农民工的欠薪数额,并找到逃匿者留下的不完整的记工单进行核对。同时,调解员向总包工头传达了政府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视,指出无资质承包农村建房工程,如上诉法院他们是要与房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同时告知农民工,他们和毕某之间虽属于雇佣关系,但缺少相关证据,如果诉到法院不仅花钱费时,而且要胜诉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抢夺财产、打架斗殴是触犯刑法的,况且他们也没有取得欠薪凭证,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应做出合理退让。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合意:总包头代泥水分包头毕某支付申请欠薪额的80%,双方及房东无涉。第二天,50余位农民工分别与两位总包头在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签署调解协议书,所欠薪金按协议全额兑现,总计人民币25800元,双方均表示理解与满意。
群体性欠薪纠纷处理不及时,极易激发重大斗殴事件,严重的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该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历来重视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处置工作,本着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依法调解的维稳理念,积极引导农民工群体通过合理、合法、有效的途径解决劳资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