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一次业务培训。针对象山县专业性调委会,镇乡(街道)调委会,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成员,举办一期为期三天的骨干调解员培训班,通过邀请宁波、绍兴等地的资深专家围绕新人民调解法、调解方法和技巧以及一些典型案例等方面的言传身教,以“传、帮、带”等形式,提高骨干调解员的敬业精神和法律素质。
二是组织一次庭审观摩。与人民法院衔接落实8次庭审观摩,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员分批次按区域赴法院(法庭)观摩实案庭审,直观了解调解的整个过程,从实案中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工作衔接。
三是进行一次案卷质量大检查。按照人民调解协议书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全县各调委会进行人民调解案卷质量实地查评。特别针对村级调解协议书质量、调解程序规范、质量保障机制三方面重点进行指导和督促,推进各级调解案卷制作规范化建设。
四是规范一批调解队伍。出台《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任免程序、培训制度、上岗制度、等级评定、待遇落实等问题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五是评选一批调解能手、优秀案例。评选一批工作敬业、业务精湛的调解能手和优秀规范案例,加大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力度,实实在在用身边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形成一种良性的竞争和激励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