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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28条”约定和美生活》续 “新28条”确定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7-03 07:49:03

  《金色水岸居民公约》(最终版)

  1.我们积极参与小区的公共活动;

  2.邻居见面主动问好;邻里产生矛盾,请勿采取过激方式;主动沟通或询求社区帮助;

  3.我们呵护孩子的自尊,不在公共场合责罚孩子;

  4.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家长首先教导自家孩子;

  5.邻居长时间不在家时,我们帮助照看,遇有异常,及时告知管理人;

  6.邻居因房屋维修需要配合时,我们乐于支持和帮助;

  7.我们拾得楼上邻居晾晒时飘落的衣物,妥善保管及时归还;并请勿随意取用他人信箱、奶箱内的任何物品;

  8.我们不往窗外抛撒诸如:烟头、烟灰、垃圾等任何物品,晾晒衣物,给花草浇水时防止滴水影响下面居民;

  9.理解门卫管理制度,主动配合进出刷卡;

  10.在清晨和夜晚,主动将室内音量降低。白天在家时,也尽量放低声音,放小动静;

  11.我们在公共场所穿着整洁,举止大方;

  12.我们在乘车、购物时依次排队,尊老爱幼;

  13.节假日我们只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平时燃放征得管理人同意;

  14.婚丧乔迁等传统风俗不妨碍小区公共秩序和周边环境;不随意燃点香烛;

  15.我们开车进入小区请勿鸣笛,慢速行车。开车窗时将音响声音调低,停车后尽量将车辆防盗装置调整到静音状态。晚上10点以后回家的,请将车门轻开轻关;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