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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聊天中了“美人计” 男子被骗11万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7-05 07:21:21

  防范网络诈骗系列报道之一

  编者按 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如何提高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和水平,如何最大限度减少网络诈骗带来的财产损失,也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话题。本报今起推出“防范网络诈骗系列报道”,分析几类典型网络诈骗案的特点和防范措施,以帮助广大市民避免上当受骗。

  专人制作木马,专人盗QQ号,专人实施诈骗,专人办银行卡,专人取款……这样一个诈骗团伙落马了。昨天,笔者从公安部门获悉,鄞州警方经过8个多月的侦查追踪,成功抓获了6名犯罪嫌疑人。

  2010年9月2日,受害人侯某上网时,他的“女网友”通过盗取的侯某姐夫的QQ号与他联系,称急需一笔货款。侯某将11万元按对方要求分三次转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后,方知上当,于是向鄞州公安机关报案。近日,鄞州警方终于打掉了这个犯罪团伙。

  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负责人告诉笔者,犯罪嫌疑人常常利用QQ冒充当事人亲朋好友,以“出事”、“急用”为借口骗取钱财。

  这类诈骗案通常分为几个步骤。第一步,作案前想方设法获取当事人的视频资料。犯罪嫌疑人大量添加QQ好友,多数情况下冒充女性,与当事人频繁聊天。双方熟悉后犯罪嫌疑人就会见机发送“自己”的美女照片来获取当事人的信任,并要求与对方视频聊天。一旦答应,犯罪嫌疑人就会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屏幕录像软件对视频窗口进行录像并保存。

  第二步,利用木马盗取QQ号。犯罪嫌疑人发送给当事人的美女照片通常是从网上下载的,并附带有木马病毒。对方打开后,不知不觉中QQ密码就被盗了。

  第三步,冒充亲朋好友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盗号前与当事人频繁聊天,已经套取了足够的个人信息,盗号后会在其QQ好友中寻找同事、朋友等熟人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通常谎称自己急需用钱,请求汇款。为了博取信任,常将事先录制好的视频录像播放给对方看,诱骗受害人汇款到指定银行账户。

  民警说,此类诈骗由于发生在网络上,双方没有见面,受害人能提供的线索往往很有限。同时,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分处在全国各地,这给侦破该类案件带来了一定难度。

  民警支招

  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徐坤:网友在上网聊天时要提高警惕,不要随便接收他人发来的文件,以免中了木马病毒导致QQ号码被盗。

  在聊天时,不要向陌生人随意泄漏个人信息。如有网友提出经济上的要求,一定要慎重,可以通过打电话等其他渠道与好友联络求证,不要轻易向他人在网络上提供的账号汇款。也可以通过一些细节问题盘问对方,骗子往往会破绽百出。

  在发现自己QQ被盗时,要设法尽快取回,若无法取回,则要尽可能将被盗情况及时告知QQ网友,防止不法之徒借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徐 玲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