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生下双胞胎女儿仅14天,生母阿春便把孩子“拆分”送人了,其中一个送给了余姚牟山镇的阿君夫妇。如今10个月过去,孩子的生父却一纸诉状将阿君夫妇告上了法庭,一场“夺女大战”上演……
庭审现场不见当事人
昨天下午2时,记者赶到了余姚马渚法庭庭审现场。小小的101号庭审室已来了十余人,过道上早早地架好了两台摄像机,各路记者手持纸笔、录音笔“严阵以待”。2时15分,是原定开庭时间,但令人奇怪的是,此时庭审台上仍空空如也,原被告双方竟无一人到场!台子中间,一名书记员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脑。
2时20分,门外走进一个40来岁的中年男子。看到记者,他笑笑解释说,他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民政局的代理律师郑百军,本案中将作为第三方出席。
当事人究竟在哪?2时50分,承办法官匆匆进入法庭,无奈地告知大家:因为记者团“阵势过大”,原被告双方不肯出庭了,目前正在旁边一个小房间内调解。随后,她向记者分发了原告的起诉书及被告出具的《领养过程》说明。
妻子送女,丈夫反悔?
原来,孩子生父阿强是个义乌商人,做外贸生意,家境殷实。他在诉状中称,妻子把孩子送走,他全不知情!去年8月25日双胞胎女儿出生时,他恰好在利比里亚谈生意。回国后不见了孩子踪影。妻子告诉他:一双女儿,一个送给了余姚人,一个送给了嘉兴人。他当即表示,一定要把女儿找回来!
随后,他开始寻找女儿下落。几经周折,最终获悉小女已被余姚阿君夫妇正式收养。他多次向对方索要女儿无果,遂于今年3月24日向警方报案。而这一查,竟发现阿君夫妇原来早已办妥相关收养手续。
原来,阿君夫妇接手孩子后,为避免以后上户口麻烦,向警方报假案,称捡到一个弃婴;再由民政局在当地报纸刊登《查找弃婴生父母的公告》,60天后无人认领,警方即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证明。随后阿君夫妇向民政局申领《收养登记证》,正式成为孩子的收养人。
阿强据此起诉要求法院认定该收养关系无效。然而在诉状中,他对妻子送孩子的原因却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