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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一渔民捕获江豚 初中生买下放归大海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7-05 09:13:44

  中国宁波网讯 前两天,慈溪附海一渔民捕鱼时偶获一条100多斤重的“大鱼”,样子与“海豚”差不多。7月1日,他来到附海新城菜场,打算把这条“海豚”卖掉,赚点外快。而最终买走这条“海豚”的却是一名中学生。

  据菜场知情人称,当天有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子和父亲一起买菜路过,跟渔民交谈了一会,最后把“海豚”买走了,说是准备去放生。

  获知消息的慈溪渔政工作人员随后来到菜场,并在附近找到了这个男孩子。男孩叫沈泽,今年16岁,是慈溪育才中学初二的一名学生。

  记者随后在一辆货车的后备箱里,见到了沈泽买下的这条“海豚”。这条“海豚”,长约180厘米,体重50多公斤,除了尾巴和嘴部有点擦伤外,身体其他部位基本无大碍。

  沈泽告诉记者,这个不是“海豚”,而是江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记者了解到,江豚通常栖于咸淡水交界的海域,也能在大小河川的下游地带等淡水中生活,在我国见于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和长江等水域。

  当天上午,沈泽和爸爸一起到新城菜场买菜,看到有许多人在一个摊贩前围观。他们上前一看,原来有人打算出售这条江豚。从小就喜欢看《动物世界》的沈泽对江豚很熟悉,一眼就看出来了。他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买卖。于是就把情况告诉了渔民,希望他能将这条江豚放归大海。

  不过,渔民虽然表示认可,但觉得就这样放了很不划算,一时间犹豫不决。

  沈泽于是向渔民提议,愿意用200元钱买下这条江豚,这位渔民才松口答应。

  买下江豚后,沈泽让爸爸帮忙联系了一位渔民,并请他调制了适合江豚的咸水,还在水中接了氧气。等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到达时,他把江豚交给他们,希望代为放生。

  当天下午2点左右,渔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龙山海域,趁涨潮时把江豚放归大海。

  东南商报见习记者张明明 通讯员李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