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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补偿水平
稿源: 慈溪新闻网  | 2011-07-05 13:06:53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郑亚清 通讯员 沈丽群)记者从市卫生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医疗补偿水平,从7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的住院及普通门诊补偿水平,扩大特殊慢性疾病病种范围。

  提高了统筹区内住院补偿比例,调整了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办法。据介绍,三级(含民营医院)、二级定点医院(含市红十字医院和市峙山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从55%、70%、80%提高到60%、75%、85%,其中三级、二级定点医院使用的中药饮片、传统中医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从65%、85%提高到70%、90%。取消了孕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政策,按照市内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提高了统筹区内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偿比例,扩大了特殊慢性疾病病种范围。三级、二级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慢性疾病政策范围内门诊补偿比例分别从55%、65%、65%提高到了60%、70%、70%,其中三级定点医院使用的中药饮片、传统中医诊疗项目特殊慢性疾病政策范围内门诊补偿比例从65%提高到70%。将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双向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中度和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强迫症等重性精神病及儿童孤独症纳入了特殊慢性疾病病种管理范围。

  调整的新政策对普通门诊补偿标准也有所提高。据悉,除市人民医院门诊不予补偿外,其他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补偿比例从30%提高到35%,未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从25%提高到30%;其他普通门诊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从20%提高到25%。中药饮片、传统中医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再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年度内个人普通门诊补偿封顶线从1000元提高到1500元。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