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畜牧兽医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开始启用由农业部统一监制的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标志。
据了解,新版动物检疫证明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4种;新版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有“大标签”和“小标签”2种。其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用于省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
与旧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相比,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可追溯性更强,如“启运地点”具体到某个养殖场,“到达地点”具体到某个市场或屠宰场等;二是及时便民,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适用于产地、流通、屠宰、检疫等各个环节,为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销售、加工经营者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三是体现防、检、监三者的有机联系,官方兽医既要查对填写牲畜耳标号、实施各个环节动物检疫工作,又要对检疫结果予以即时处理,对检疫处理结果负责。(记者 陈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