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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某超市未经许可进行播放 赔偿7500元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11-07-05 13:27:00
  北仑新闻网讯 (记者 卢江丽 通讯员 郑智杨) 咖啡馆用背景音乐衬托出其情调,超市播放背景音乐让顾客购物时身心愉悦。殊不知,在很多这样的公共场合,播放背景音乐是一种侵权行为。

  近日,记者从北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区某超市一连锁店因在卖场播放背景音乐,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侵犯了著作权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告上法庭。这是该院受理的首起背景音乐侵权案。虽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但此案无疑给其他商家敲响了警钟:背景音乐不是“免费的午餐”。

  【案件回放】

  超市因播放未经授权背景音乐被诉

  今年3月底的一天,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有关负责人走进我区某超市一连锁店时,听到了一首熟悉的曲子《恰似你的温柔》。由于该超市未经授权许可,他认为这是一起侵权行为,便当场收集了相关证据。不久后,音著协将该家超市及其连锁店一并告到北仑法院,要求赔偿。

  该协会在起诉中称,其系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被告未经原告和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其经营场所长期将歌曲《恰似你的温柔》作为背景音乐公开播放,侵犯了著作权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公开播放音乐作品,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共计两万元。

  最终,经北仑法院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超市方立即停止在其经营场所公开播放音乐作品《恰似你的温柔》,超市方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7500元。

  【记者调查】

  多数商家不知道播放背景音乐要付费

  此案发生后,记者走访了我区多家饭店、咖啡馆和超市,了解到多数商家并不知道播放背景音乐需要事先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使用费,也不知道未经许可在自己店内播放背景音乐是一种侵权行为。

  嵩山路一家饭店的负责人说,一般晚上就餐的时候,他们会播放一些轻松的音乐,这些音乐都是从网上下载的。既然网上允许大家下载,那么他想拿到店里来播放应该也是合情合理的,不应存在侵权行为。

  在庐山路开建材店的唐先生称,店铺卖的是实物,而不是音乐,播放背景音乐只是为了营造轻松的购物氛围。播放背景音乐对经营是否产生什么好处或是否获利无法确定,说侵权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明州路一家茶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用的是从音像店买的正版光碟,应该不存在侵权。

  【律师说法】

  商家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属侵权

  针对在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是否侵权问题,记者采访了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蓝清。

  蓝清认为,背景音乐侵权行为广泛存在于我区各商场、超市、休闲场所等各种行业的许多场地。一些商家通过购买盗版光碟或网络下载的方式播放背景音乐直接构成侵权。因为商家在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虽然并非直接利用音乐获利,但音乐营造的氛围可以增强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愉悦感,从而对商家的销售起到促进作用,所以播放背景音乐是一种间接获利的商业行为。

  他说,有些商家认为购买正版碟片播放不侵权的说法也存在争议。消费者在购买碟片时的价格包括碟片的价格和音乐作品个人使用的费用。如果进行公开商业性使用,应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法院判案】

  收取背景音乐使用费有法可依

  当前,许多自然人和法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对具体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了解有限。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陈广秀告诉记者,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权将其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并据此获得报酬;商家使用他人劳动成果间接获取利益,理应支付费用。因此,在营业性场所使用背景音乐的商家应当缴纳合理的使用费,不管其使用的是正版光碟还是盗版的。

  “当前法律对营业性场所使用背景音乐的付费标准尚未规定,不过音著协提出的合理收费标准,法院予以支持。”陈广秀说,为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建议商家主动与音著协签订背景音乐版权使用许可协议。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有数百家商场、酒店等获得了音著协的授权许可,并主动为背景音乐埋单。背景音乐的保护片子权正得到更多商家的认可和支持。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