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勇杰 绘
近年来,业主购房后要求退房的纠纷时有发生,但如果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墙体裂缝、轻度漏水等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程度,属于开发商轻微违约,但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而买来新房后,倘若房屋居住环境噪声实在太大,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否提出退房?最近,鄞州区消保委调解处理的这样一起消费纠纷案例,引起了甬城房产界的高度关注。
买来房子为何没人租?原来噪声实在太大
2009年4月24日,消费者王先生预订了一套位于鄞州新城区的商品住房,2010年4月办理了交房手续。办理了房产证后,王先生并未入住,而是于去年10月将该房屋托付给中介挂牌出租出售。然而,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王先生发现前来看房的人是有不少,但看房后却都没有了回音。
今年2月,终于有一名客户与王先生签下了租赁合同。但合同签订后第二天,承租人就找到王先生要求退租。王问原因,对方说,这套房屋噪声实在太大,根本无法使用。
“这样的房子,不但无法居住,就连白天办公也很困难。”这位承租人告诉王先生。
情急之下,王先生专程到这套房屋实地查看。结果,他发现,由于这套商品房旁边就是货梯机房,货梯运行时,房屋震动相当明显,噪声也特别大,“都怪我当时太粗心了!虽然购房时合同和图纸上都没有标明这套房屋的旁边就是货梯机房,当初我在现场仔细查看一下房子,就应当会发现这一问题的!”懊恼之下,王先生首先想到了退房。
他据此向鄞州区消保委提起了投诉,要求退房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退房不成,王先生把房给卖了
鄞州区消保委在介入此事后,联系开发商与消费者进行调解。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因损失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致使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
而在该纠纷事件暂搁置的过程中,6月中旬,鄞州区消保委又接到一起由市消保委转下来的有关住房噪声太大的购房投诉,工作人员一核对,居然是同一套住房——原来,由于认为问题解决无期,王先生又通过中介找到买家叶女士,以低于市场价三成的价格卖掉了这套房子!而叶女士在买到房子后,很快也发现这套房子的噪声问题。无奈之下,叶女士也只得向宁波市消保委求助,要求退房。
检测显示噪声超标,消保委支持消费者退房
事实上,早前,王先生已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这套房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检测报告显示,这套房的噪声超标。
根据我国《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住宅允许噪声级为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注:声音的分贝是声压级单位,记为dB,用于表示声音的大小),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而王先生提供的报告显示,这套紧靠大楼内货梯机房的住房,噪声影响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据此,消保委指出,商品房开发商有义务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设计规定的用途,可供正常使用,而噪声超标,明显影响消费者居住使用,也应属于不能正常使用范围,消费者有理由要求退房。
多次协调之后,开发商同意退房,并补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至此,一起复杂的房产买卖纠纷得以解决。记者周立明通讯员施兆万陈超
消保委人士点评
能否正常使用是退房的关键
王先生购买的房屋本身虽然不存在质量问题,但是房屋除本身的建筑结构还应包括环境及噪声。王先生的房屋紧靠大楼内的货梯机房,发出的噪声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导致该房屋不能正常居住和办公使用,也就是未达到购买正常使用目的,王先生提出的退房要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关于房产买卖纠纷适用的法律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