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慈溪
慈溪:交通违法被拍一律不再“免记分”
稿源: 慈溪新闻网  | 2011-07-06 11:19:36

  慈溪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志东)笔者从我市公安交警大队获悉,交管综合应用系统将全国统一,届时各地的交通违法数据和信息实现全国共享,该系统具体启用日期将于近日公布。

  原先在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被电子警察摄录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除闯红灯和超速50%以上的,只要在3个月内接受处理,都可以不予记分。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启用后,今后所有被“电子警察”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要被记分。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我市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或车主,有违法记录尚未处理的机动车车主,请尽快持相关证件就近到各交通违法处理点处理。

  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处理时间暂时调整为周一至周日白天,各辖区中队处理中心为周一至周五;园丁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为周二、周四晚间,周日为白天;寺山社区(城区中队内)交通管理服务站为周一、周三晚间,周六为白天,以上两服务站晚间处理时间为18:30-20:30。持有工商银行牡丹畅通市民卡的驾驶人,可以登录工行网上银行实行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