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1日晚上7点多,鄞州的吴先生把自己的保时捷越野车停在万达广场附近。
吴先生刚走,李某和两个同伙就到了。他们打开保时捷车门,偷走一个包。
三人跑到一个角落,打开包一看:一个相机,一部手机,还有几包香烟。
相机、手机卖了,得到1万多元,烟被抽掉了。至于那个包,“我们嫌它太张扬,当场扔了。”李某后来说。
李某万万没想到,这是一个LV包,价值两万元。
今年6月2日,李某被抓获。他38岁,河南人,来宁波不久。昨天,鄞州检察院以盗窃罪将他批准逮捕。(通讯员 王君娜 记者 王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