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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老旧汽车报废最高补贴1.8万 下月起可申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7-07 07:34:1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贸易局获悉,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和补贴标准昨日公布。

  据了解,此次可获得补贴的车辆包括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重型载货汽车,其报废时间须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申领时间为今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底。为增强补贴政策的吸引力,此次老旧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分别增加了3000元、1000元和13000元。

  具体补贴标准为: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之内。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凭《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而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

  此次各县(市)区不设单独的补贴申领窗口,需要办理的车主可在当地报废车辆,然后到宁波市区统一办理。市区办理地点为宁波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内的原汽车以旧换新服务窗口,该服务窗口每周一全天办理。

  东南商报记者孙美星 通讯员张进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