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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老板抱怨一桶垃圾两部门抢着收清运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7-08 07:15:00

  中国宁波网讯 一家小餐馆,除了缴物业费和垃圾清运费外,如今又多出一样餐厨垃圾清运费,这让餐馆老板很受伤,感叹如今垃圾费都缴不起。

  餐饮店老板发帖,抱怨双重收费

  前天,海曙一家餐饮店老板发帖抱怨说,以前一直在缴“垃圾清运费”,如今又冒出一个“餐厨垃圾清运费”来,这让老板有点承受不起。

  发贴人说:“我们积极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每年向海曙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缴1500元餐厨垃圾清运费,已有3年了。”

  “现在成立了海曙餐厨垃圾整治办公室,给了我们限期改正通知书,说我们不能把钱缴给环境服务中心,要把钱缴给他们,如果不缴就算擅自处置餐厨垃圾,给我们处罚。”小餐馆老板感觉实在委屈,不知如何是好。

  餐饮垃圾清运费要交双份?

  记者昨天见到了这家餐馆与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中心)签订的协议。协议显示,环卫中心以每年1500元的费用负责清运垃圾,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但协议没有写明清运范围是否包括餐厨垃圾。

  7月6日,隶属海曙城管的海曙餐厨垃圾整治办公室(下称餐整办)工作人员来到该餐馆,出具了一份《餐厨垃圾合同续签付费通知》。

  餐整办要求餐馆老板在一周内办理手续,缴付费用。按照餐厨垃圾每桶4.5元的标准,餐馆每年要缴1600多元的清运费。

  “我一天产生的垃圾不过一桶,现在两个单位来收,如何是好?”餐馆老板一脸不解。

  “餐整办”:餐厨垃圾单独收费有依据

  昨天,海曙区餐整办负责人魏海波告诉记者,2007年海曙区就已实行餐厨垃圾单独清运。不过,这家餐馆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此前一直没有发现。

  “根据《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我们对餐厨垃圾单独回收。”魏海波说。

  据海曙城管局的解释,餐馆老板与环卫中心签订的垃圾清运协议属于“个体饮食业垃圾”,这次收取的是“餐厨垃圾”。

  对于这家餐饮店已向环卫中心缴纳了垃圾清运费和物业费,而现在又要他们缴纳餐厨垃圾清运费,魏海波认为是因为两家单位没有协调好。

  昨天,有关单位对此事进行了协调,环卫中心退还餐馆老板3个月垃圾清运费用,餐厨垃圾费用则需要照常缴纳。

  东南商报见习记者张明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