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安 绘
担保追偿案件增多
北仑大港工业园区一家原本运转良好的加工制造企业,因为老板用厂房替他人贷款做担保,如今法院要通过拍卖厂房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从而陷入困境。
2008年至今,北仑区金融借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中涉及担保问题的有140起,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产生担保追偿权纠纷的有62起,其中55起未能执行完毕,超九成案件拿不回担保款。担保纠纷日益增多。
“企业之间互相担保最终往往要拍卖厂房、土地、机器设备,被执行的企业不少要倒闭。”北仑法院一名法官告诉记者,企业的成长是十分不易的,能拥有自己的厂房、每年有上千万元产值,都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才达成的,但是有些企业老板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借贷担保的风险意识不强,往往出于亲朋好友的“情面”或“企业互利”的考虑,轻易帮人担保,最终导致几年甚至十几年的产业毁于一旦。
贪图高回报被“套牢”
目前银行存款处于“负利率”时期,不少市民感觉房产要限购、做生意怕风险、存银行不甘心,于是手上的钱怎么投资成了一件头疼的事。替他人担保赚取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无疑产生了较强的吸引力。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面上为他人或者企业做担保,每年有3%甚至有近10%的回报率,如果是熟人介绍的,那就更有保证了。这类担保不用自己直接出钱,只要拿个房产证押一下,在贷款合同上签个字,所担保的对象看上去资产也挺雄厚,这在不少人眼中认为是很好赚的轻松钱。
还有一种是“民间散户担保”。很多人在银行贷款时,如果抵押物不够,就需要提供足额的担保,于是就催生了“民间散户担保”这一行当。有别于专业担保公司的是,这种“散户担保”往往风险意识较低、担保流程不规范、审查上流于形式,最终出问题乃至诉至法院的也最多。
2009年,朱某经熟人介绍给潘某做个人担保,潘某称贷款是为了应对企业资金周转问题,让朱某担保贷款600万元并许诺每月2%的回报。家境殷实的朱某看到潘某的物流企业确实做得有模有样,而且潘某还有别的担保人,就签了担保协议,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做了抵押。2010年10月,潘某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被警方刑事拘留,留下了近亿元债务。几十个当事人找上了法院,他们都是和朱某一样贪图高利为潘某做了贷款担保,结果都蒙受了巨额损失。
多做“功课”防范风险
法官提醒大家,如果要为他人提供担保,一定要做好相关的功课,以防范风险:一是查看对方有无实际经济能力。对方如果有房产、汽车、厂房、土地等实物资产时,需要长一个心眼,看一看那些所谓的资产是否已被抵押出去、登记的产权人到底是谁。二是多找几个人共同担保,这样可以分担风险,避免在出现债务纠纷时,风险全部落到自己身上。三是让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规避担保风险的有效措施,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宁波日报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叶 跃 郑智杨 实习生 倪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