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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高 宁波118万人不再缴纳个税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7-08 07:45:57

  中国宁波网讯 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后,宁波将有118万人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项税制,具体征收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贫富差距,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后,可以为低收入者减负,使得他们可以少交税甚至不交税。

  按近期数据测算,全市月工资薪金所得(指扣除了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等后)在2000元至3500元之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群体有118万人,也就是说,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以后,这118万人不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此外,还适当扩大了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这体现了低税率向大部分纳税人倾斜,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二是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使年收入6万元左右的个体工商户减负相对较多。

  此外,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以方便纳税人报税。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周晓静 实习生倪晓东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