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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7-11 09:47:22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王惠敏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

  本报讯 7月6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王惠敏主持会议并作讲话。他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强大动力,努力实现宁波公安工作争先、进位、超越、突破。

  王惠敏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意义深远,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员令和宣言书。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既是一次把握规律、把握未来的理论学习,也是一次坚定信仰、坚定方向的党性教育,更是一次提升工作、提升队伍的生动实践,将为宁波公安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王惠敏指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切实把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全体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武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政工部门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类培训课程;要把学习宣传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运用各种媒体,运用多种方式,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王惠敏强调,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上水平、执法工作上质量、队伍建设上台阶。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同“三思三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发扬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鼓足干劲,增强信心,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行动,努力实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争先、进位、超越、突破。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同深入推进“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全面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以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着力点,大胆改革创新,全力破解难题,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宁波加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强大动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华敏 陈大杰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