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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今夏泳客入池前只需填写一份健康申报单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7-12 07:32:44

昨晚7时多,市游泳俱乐部内一泳客正在填写申报单。记者 唐严 摄

  昨天下午,市民佟小姐来到位于中兴路的宁波市游泳俱乐部游泳。买完票后,工作人员让她填写一份“浙江省游泳者健康申报单”。佟小姐这才知道,往年游泳前都要出示的“健康证”现在已不作强制要求了,“我前段时间还特意去办了一个呢。”见佟小姐出示了“健康证”,工作人员又收回了“申报单”,称有了“健康证”,就不用填“申报单”了。

  “健康证”与“申报单”可择一出示

  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申报单”制度是由省卫生厅、省体育局和省旅游局联合制定的。新近出台的《2011年浙江省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保平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今年夏天开始将倡导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游泳者须填写“申报单”方可入场游泳。

  “申报单”分上下两联:上联为申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下联为申报内容,即由泳客承诺已知悉游泳禁忌症不得入游泳池的事项,并列出了甲型和戊型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症、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和精神病等多种常规游泳禁忌症的名称。

  “申报单”上联由游泳场所登记留存,下联由申报人留存。在当年同一游泳场所,泳客无需重复填写“申报单”,只需每次来游泳时出示下联即可。

  市卫生监督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泳客如能出示当年有效“健康证”,便可不再填写“申报单”,“毕竟,‘健康证’是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比‘申报单’更具有说服力。”

  泳客质疑:有病没病全靠自觉?

  有泳客认为,“申报单”全靠个人自觉,起不了什么实质性作用。有一名泳客更是尖锐地指出,“申报单”是形式主义,填一叠“申报单”,还不如请几名医生在入口处把关。还有少数泳客担心,“申报单”要求填写电话、住址等信息,会不会造成个人隐私的泄露?

  面对这些质疑,市游泳俱乐部一名孙姓场馆负责人称,“申报单”确实依赖泳客的自觉,但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防范措施。首先,在售票处,工作人员会对泳客进行简单而直观的辨别,是否有严重的眼病,手臂、颈部等裸露处是否有皮肤病变,是否处于醉酒状态,是否有精神不正常的表现等;其次,在更衣室,所有泳客被要求先淋浴、后进入浸脚消毒池,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对他们进行更进一步的观察;最后,在泳池,10来名救生员会随时留意泳客的情况。

  “对于有游泳禁忌症、不适合游泳的人员我们会进行劝阻,制止他们入池或继续游泳。对于不听劝阴的人员,我们就会强制将其带离游泳场所。”该负责人称。

  然而,甲型和戊型肝炎、心脏病、肠道传染病等游泳禁忌症是肉眼无法辨别的,这就全靠泳客的自觉了。之所以没有设医生,是因为游泳场所不是医疗机构,没有资质聘请医生。而参照以往的经验,即使聘请了医生,也往往流于形式,少数游泳场所还会借机牟利。

  公德意识难保一池净水

  市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从利人更利己的角度进行宣传,为广大市民增加一些健康游泳、平安游泳的常识。

  该工作人员称,在一些游泳场所,围绕游泳禁忌症尤其是一些水介传染病的宣传,仍是以强调公民个人的公德意识为主要诉求。事实上,对于患者本人来说,随兴贸然下水对病情的恢复是非常不利的,而且交叉感染的风险也是不得不考虑的,“一名皮癣患者可能把疾病传染给一名沙眼患者,反过来,这名沙眼患者又会把疾病传染给皮癣患者,一场泳游下来,两个人又都添了一种新病。”

  接下来,在2011年浙江省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保平安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卫监部门也将就“申报单”施行情况进行抽查和公示。设在宾馆里的游泳场所,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游泳场所将成为检查的重点。另外,“健康证”虽不作强制要求,但市卫生局网站上仍公布着一些体检机构的信息。对此,该工作人员的解释是,鼓励广大市民去申办“健康证”,“健康证”施行快20年了,它的本意是好的,只是在实际操作中碰到了一些不便,“申报单”更多的是一种简捷和便民的方式,它的施行需要泳客共同的支持。

  但是,很多市民仍不放心,没了“健康证”,仅凭一纸“申报单”和看不见摸不着的公德意识,难道能保一池净水?

  宁波晚报记者童程红 通讯员胡荣华 蔡潇

【编辑:徐挺】